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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寺院的方丈、住持和监院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07-11 05:47 点击 1718 次


   方丈
       一丈四方之室。又作方丈室、丈室。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,亦称函丈、正堂、堂头。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,维摩禅室亦依此制,遂有方一丈之说;转而指住持之居室。今转申为禅林住持,或对师父之尊称,俗称“方丈”、“方丈和尚”。
 
   住持
         “住持”一词,根据《佛光大辞典》解释,‘住持’之语义为‘安住之、维持之’。原意指代佛传法、续佛慧命之人,后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。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“方丈”,故“方丈”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,我们现在所说的“方丈”就是“住持”、“住持”就是“方丈”,亦称“大和尚”、“堂头和尚”。


         关于住持的意义,依《禅苑清规》所述,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;契嵩的《广原教》谓,藉人持其法,使法永住不泯灭,故云住持。此外,又有住持三宝或如《净土论》所谓‘法王善住持’等义。住持有三种职务,即说法、安众、修造等。《禅林宝训》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∶“住持有三莫,事繁莫惧,无事莫寻,是非莫辨。住持人达此三事,则不被外物所惑矣”。


   八大执事
         近现代的丛林,往往设有“五大堂口”及其他小型机构以处理事务。五大堂口为禅堂、客堂、库房、斋堂、衣钵寮,大的寺院还有云水寮等辅助机构。八大执事就是指五大堂口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寺院重要执事僧,包括:监院、知客、僧值、维那、典座、寮元、衣钵及书记等。


   监院
        监院,是寺内的一个执事(八大执事之一),就是俗称的“当家”,为一寺之监督。一般由比较有管理能力和办事能力的出家人担任,但也是与大殿、厨房、库房的诸多工作一样,是为常住服务的执事而已,并不需要什么世俗的所谓“资质”。但,从事这个职位因为责任重大,工作不轻松,方丈一般会礼请有威望有魄力的出家人来从事。当家应当顾全大局,团结大众,服务常住,公平无私。

(文章转自微信佛韵金陵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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