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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严经讲解186:看到的那个法尘只是影像。影像会变成一种观念跟回忆,就有执着:我执、法执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6-28 15:16 点击 128 次




凡有言谈皆无实义,用嘴巴或文字说法,实际上说不到真实之处,万不可执著于文字,误了自己!


十八界本如来藏、妙真如性05


(在此感谢各位把视频编译成文字版的师兄!)


    究竟成佛,也无成佛之相;究竟如如,亦无如如之相;说一切法不可得,不可得也不能说;说一切法本无,本无亦空,如是体悟,绝对的存在,性相一如,这个是佛的境界,没有任何讨论的空间,没有任何的语言,不可以依靠任何的讲经说法,单刀直入,就是显现如来藏性,这个就是佛道,用次第性的东西,永远没有办法进入佛,永远没有办法!


    [内外不成,中云何立?中不复立,内外性空。则汝识生从谁立界?]内根、外尘,这是二乘人所讲的、权教菩萨所讲的,连中间的相都没有,内根、外尘,空无自性不成,中间之相怎么可以成立呢?中间的相没有成立,那么,我们的身识就不存在了。所以,内外性空,则汝识生从谁立界呢?汝识识生,就是你的身识而生,到底是从根还是从尘来立界?根,根空无自性;尘,尘也是空无自性。[此明根、尘、识三界,互不得成。上二句因能生根尘,内外二界不成,以致中间所生之识,亦何从而得安立?中二句,因中间所生识界,不复成立,致内外根尘之性亦空。末二句总结,不能共生。以上三界,皆不得成之故,则汝身识之生,毕竟从谁以立界耶?][三分合难破竟。]


    [午四 结妄归真][是故当知:身触为缘,生身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身与触,及身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]是故我们应当了解,身根与外面的触尘互为因缘,来生身识界,三处都不存在,根身不存在、触尘不存在、中间所生的身识也不存在,都无。则身与触,及身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[准上可知。五身触识界竟。]


    诸位翻回来经文,我们消文释义一遍:身识界,[阿难,又汝所明,身触为缘,生于身识。此识为复因身所生,以身为界?因触所生,以触为界?]阿难,又汝所明,身根与触尘为缘,而产生的身识,此识是因为内根身所生,而以身根来立这个身识界?或者是因外尘所生,以触尘为身识界呢?[阿难,若因身生,必无离合,二觉观缘,身何所识?]阿难!如果这个身识是由身根单根,不必借重于外尘的离合所产生的觉观之缘,那么,只有根身,没有离合之境,又怎能生识呢?[若因触生,必无汝身,谁有非身,知合离者?]如果这个身识,是单由外面的触尘而产生的身识,那么,就不必借重你的根身,意思就是:唯尘无根了。那么,请问你:全世界的人,有哪一个人不必借重于根身,就能够知道合、离这个触尘呢?绝无是理啊![阿难,物不触知,身知有触。]阿难!我们知道,无情物本身并没有触知,这个触知必须要有情物的身知,才知道有一个触,一定要借重于身来相合,才知道有一个触尘。


    [知身即触,知触即身;即触非身,即身非触。]当我们知道根身的时候,一定很清楚,是由能触的触尘,来知道所知的身根;知触即身,当我们知道触,就知道这是由能缘触的根身所产生过来的。所以知道前面:知身即触,就是能触的触尘就绝对不是根身;知触即身,就是能知道的身根就不是所触的触尘。即触非身,能触就不是所触的身根;即身非触,能触的根身,就绝对不是所触的触尘。所以,知道身,就知道它是由能触的触尘而来的;知道触,就知道它是由能知的身根而来的。所以,知道触,它就绝对不是身根;知道身,就不是所知道的触尘,能、所要分得很清楚。


    [身触二相,元无处所,合身即为,身自体性;离身即是,虚空等相。]何况内根、外尘二相,本来就没有内外对待之处所,以触尘来讲,合身体的哪一部分,它就是身体的自体性,离开了身体来说触是不对的,虚空就没有触尘,所以,虚空等法就是外面的,则外面的虚空等等这些法,当然就不构成触了。[内外不成,中云何立?中不复立,内外性空。则汝识生从谁立界?]内外不成,中云何立呢?内根、外尘是权教所说的,连中间之相都没有,如何有这个身识呢?内外性空,那么,你的身识,到底是依据什么来立界的呢?[是故当知:身触为缘,生身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身与触,及身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]是故当知:身根触尘为缘,来生这身识界,三处都无,则身与触,以及身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
    [巳六 意法识界(分四)]就是意根、法尘而所产生的第六意识心。[午初 标举三界 二 双以征起 三 分文各破四 结妄归真 今初] [阿难,又汝所明,意法为缘,生于意识。]阿难!又你往昔于我所教过的教法里所能明了的,就你所明了的来剖析,内在的意根、外在的法尘,互为依缘,而生于意识之心。[午二 双以征起][此识,为复因意所生,以意为界,因法所生,以法为界?]此识就是这个第六意识心,为复是第七识的意根所生的,以第七意识为意根为界?或者是因为外面的法尘落下来的影像所生的,以法尘为界,来立这个第六意识的意识心呢?


    [午三 分文各破(分二)][未初 破因意生 二 破因法生 今初][阿难,若因意生,于汝意中,必有所思,发明汝意;若无前法,意无所生。离缘无形,识将何用?]现在是单由根生。阿难!若因意生,如果说单由第七意识的意根而生第六意识的意识心,于汝意中,在你的第七意识的意根当中,就必有所思了,就一定会发明汝意,发明你的心意了,因为心意有所思,就会启动你的意、意念。若无前法,意无所生,如果没有前五根落下来的法尘(就是若无前法),如果没有前五识落下来的法尘,好好的来思惟,怎么样?意无所生,意根、意识也无所生。离缘无形,离所缘的法尘,这个意根本来就是无形的,怎么样有办法能够生识呢?所以,这个意根,必须藉由法尘而生出意识心,现在如果没有前面的五尘落下来的法尘,那么,识将何用?意思就是说:也没有意根,单意根没有用;也没有法尘,因为法尘是由五尘落下来的影像,现在法尘没有,当然能生的意根也不存在了,所以就根尘双泯,识将何用?根无、尘也无;尘无、根也是无,识将何用?你这个第六意识心有什么用呢?


    解释一遍:阿难!如果单由意根而生的意识心,在你的意根当中就一定有所思,发明你的意根、意念;如果没有前五尘落下来的法尘的影像,你的意根就无所生了,你产生的能思量的意就不存在。为什么呢?离所缘的法尘,意根就没有形相,叫做离缘无形,中间加一个:所,离[所]缘,那就很清楚了,[缘]底下就是:法尘。离所缘之法尘,无形就是:意根也无形状,意根本来就无有形状,能生这个识心,那么,这个识将何用?没有五尘的影像,你的识心没有用啊!


    [此约根尘存亡破。故呼阿难,而告之曰:若谓意识,]第六意识心,单单是由第七意识的意根所生的,[单因意根所生者,然汝意根之中,必有所思之法尘,方可发明汝能思之意根,]要有根,一定要有尘嘛,第七意识的意根,一定借重前五尘落下来的影像,有能、有所。所以,[以尘存则根存也;]以所缘之尘存在,才有能缘之根存在,这是一定的道理。如果没有现前所思的,前五尘落下来的法尘,[若无现前所思之法尘,则能思之意根,亦无所生,是尘亡则根亡也。]所缘的尘亡,当然没有能缘的根了。[离缘无形者:]离所缘的法尘,意根是无形的。[以意根离却所缘法尘,根亦无形可得,云何而能生识耶?若是根尘双泯,识将何用?]


    经文,[又汝识心,与诸思量,兼了别性,为同为异?同意即意,云何所生?异意不同,应无所识。若无所识,云何意生?若有所识,云何识意?唯同与异,二性无成,界云何立?]你要全神贯注,研读《楞严经》就是这样子,你不是要听深的吗?够味、够劲的吗?这个就是够味、够劲!要注意听!又汝识心,现在你的意识之心,就是你的第六意识心,跟第七意识的诸思量,因为第七意识是恒审思量,有种种思量的功能。兼了别性,因为第六意识跟第七意识统统有了别性,为同为异?意思就是:第六意识的了别性,跟第七意识的了别性,是同样还是不同?这几个字再解释一遍:又汝识心,与诸思量,兼了别性,为同为异?现在又你的识心,这是指第六意识;与诸思量,诸思量就是第七意识。好!又你的第六意识的意识心,与诸思量意识——第七意识的恒审思量,有种种的思量功能。简单讲就是:第六意识的识心跟第七意识的思量,兼有了别性,同样都是有能了别之性质,我现在请问你,到底第六意识跟第七意识是同?还是不同?


    同意即意,云何所生?识心,如果这个第六意识的意识心,跟第七意识的意根这个识心是同的话,站在第六意识如果同于第七意识,同[意]就是意根,所以,[同意]就是:第六意识的识心,如果是相同于第七意识的意根,[即意],那就是意根了,怎么可以分第六、第七?同意即意,第六意识同于第七意根,那么就是意根了,不能分六、七。云何所生?又怎么可以说:第六意识心是为第七意识的意根所产生出来的意识心呢?不可以这样讲。同意即意,第六意识同于意根,它就是意根,又怎能说意识心是意根所生的?因为是相同嘛,不可以讲意根生意识心。异意不同,应无所识,如果异于意根而不同,那么,应无所识,因为意根是能了别之识,不同于意根,那就无所识了,就是无知之尘。第六意识、第七意识,我们知道都有了别的作用,如果第六意识的识心不同于意根所生,那么,第六意识就是变成无知之尘,应无所识。


    若无所识,云何意生?如果果真是无所识,那么,则不是意根同类的。既不是意根同类的,意根生意,意根生出一个无所识,它根本就不同类,云何意生?怎么可以讲第六意识的识心是第七意识的识心所生的?如果说不同,上面讲的:如果是为异,如果第六意识心不同于第七意识,那么,它叫做异类,第七意识是有知、能了别,第六意识是异类,异类就是无知之尘。如果是无所识,无所识就变成无知之尘,那么,无知之尘就不是意根同类,怎么可以讲说第六意识的意识心是第七意识所产生的?因为变成有了别生出一个无、无知之尘。若有所识,云何识意?如果二者——就是第六意识若有所识,如果第六意识跟第七意识统统有了别作用,识就是了别作用,这个[识]不是意识心的识——均有了别作用;云何识、意?如何来分别,[识]是指第六意识心,[意]是指第七意识的意根心。如果二种——第六意识、第七意识,都有分别作用、了别作用,那我们又如何有能力来分别什么是第六意识的识心?什么是第七意识的意根心?因为第六意识有了别性,第七意识意根也有了别性啊。


    唯同与异,二性无成,界云何立?到底第六意识是同还是异?二性无成,为什么?能生、所生均不成,如果第六意识的识心,是由第七意识的能生,那么,能生就是同一个,由意根所生当然就是意。能生所生,是不是?那么现在同跟异,异就是无所知之尘了。所以,这个同跟异,二性无成,同性也不对,同性,意就是意根;异性也不对,异性就变成由有知的生出一个无所识的无知之尘,二性无成,二性就是同或异都不能成立,都没有办法成立,根是意根之性,识是意识之性,二性无所成立。此意识之界由意根来立界,怎么能够成立呢?所以,是则以意根,为生识之界,非也。


    再解释一遍:看经文,又汝意识之第六意识心,现在要讨论你第六意识的识心,跟第七意识的恒审思量,这二个统统有了别作用。为同为异?第六意识跟第七意识到底是相同还是不同?这个识心如果同于意根的识心所生的,那么,即意,就是意根了,何必要多列出一个第六意识心呢?云何所生?为什么说识心是意根所生呢?意根所生就是意啊,为什么还立一个第六意识的识心呢?云何所生?怎么可以说意识心是意根所生的呢?异意不同,如果这个意识心不同于意根,叫做异意,意识心不同于意根,不同的话,应无所识,不同就是不同类了,不同类当然就是无知,意根是有知嘛,不同类就是无知。如果无所知、无所识,当然就不是意根的同类了,云何意生呢?怎么可以讲:第六意识是由第七意识的意根所生呢?若有所识,如果二者都有所了别作用,第六意识、第七意识都有了别作用,云何识、意,那么,云何来分辨,什么是第六意识的了别性和第七意识的意根的了别性呢?唯同与异,二性无成,第七意识的意根性、第六意识的识心,都无所成,那么,这个意根所产生出来的意识界,云何成立?所以,意根来生这个识界是不对的。我已经很努力了,很努力了,很少人讲经说法一而再、再而三这样子,怕你听不懂,所以,我要准备,很辛苦的准备,不是为我个人,我已经通达了,不需要准备了。那通达为什么要准备呢?就是为大众而准备,我怎么样来讲,让你们这些上根利智的人才听得懂?要不然这没办法了!


    底下,看注解,[此约根识同异破。识心指意识;思量指意根,即第七识,恒审思量,为意所依之根。兼、同也。破云:又汝意识之心,与诸思量之意根,同为能了别性,且道根识,为同耶?为异耶?同意即意四句,意指意根,若识心同于意根,则识心即是意根,云何识心,又为意根所生?若识心异于意根,而不同者,则定同无知之尘;既是同尘,应无所识,若果无所识知,则非意根同类,云何名为意生之识?若有所识知,则识心与意根,同为了别性,云何可分此是意识之了别性耶?此是意根之了别性耶?][唯同与异,二性无成者:承上结云:唯同与异,根识二性,悉皆无成。]第六意识的识性、第七意识的意根性,都不存在。[何以故?若同意根,则识即是意,根识唯一,二性无成;若异意根,则不名识,根识二性亦复无成。则此意识之界,云何可说从根而立耶?是则以意根,为生识之界者,非也。]


    [未二 破因法生]经文,[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,香法、味法、及与触法,相状分明,以对五根,非意所摄。]解释一下:如果第六意识心,为单从因外面的法尘所生,不必借重于内在的意根,那么,世间诸法不离外面的五尘实法;外面的五尘实法,你看看,汝观色法,以及诸声法、香法、味法,及与触法,相状悉皆分明。这个眼根对色尘清清楚楚;耳根对声尘清清楚楚;以对五根,就是用眼根等等来对这个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五尘,非意所摄,都不是意根所摄,非意根所缘的法尘。[首句法字,指内法尘,余六个法字,皆指五尘实法。若谓意识,单从法尘所生者,然而世间所有诸法,不离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尘,今汝且观,色等诸法,悉有相状分明,以对眼等五根,均非意根所摄之法。意根所缘法尘,乃前五尘落卸影子,]外面的[五尘之法,决不能入于意根。]意根只缘内的法尘,所以叫做五尘之法,决不能入于意根。


    经文,[汝识决定,依于法生,汝今谛观,法法何状?]如果说你这个识心,决定是依于法尘而生的,法尘就是心中的影像,那么,汝今谛观,既有所生,就必有能生;既有所生,就一定要有形状,那么,第一个[法]是法尘,第二个[法]是五尘。你在法尘当中所见到的五尘落下来的影像的法尘,到底法法何状呢?为什么?全无自体性,空无自性,是借重于五尘落下来的影像,那是影像啊,没有实体性。解释一遍:如果此识决定依于法尘而生,那么,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状;很可惜,意识心所缘的确实只是影像,那么,法尘当中,你所现出来的五尘的法尘,到底是什么?法法何状呢?为什么?全体无自性,空无自性。


    [上二句牒定。若汝识心,决定依于法尘生者,既有所生,必有形状。汝现今谛实观察,法尘之法,毕竟作何形状?上一法字,别指法尘,下一法字,同上五尘之法,此破内无自体也。]意思就是:你看到的那个法尘,其实是外在落下来的,只是影像而已。诸位!所有影像就会变成一种观念跟回忆,回忆就会变成有过去、现在、还有未来的想像,落下来的观念就着以为实,有观念,就有种种的理想、想像、执着,执着以后,就变成一种自尊跟优越,刚强难化。所以,执着那个法尘,法尘如果由执、我执来包装、还有法执来包装,那个法、法尘,就是那个观念,是没办法破的!每一个人都很想保护自己,每个人的讲话就一定会讲一半。所以,全世界的人,没有一个人没有说过谎,为什么?因为他要保护自己;也不能说他说谎,为什么?他不想伤害对方,所以,也不得不说谎。譬如你打他的手机,刚好在跟对方讨厌的人讲话,喂!(摩西摩西,日文)你知道那人跑去哪里吗?我痛恨的人!为了怕伤害到他,所以,你不敢讲,他就明明在我的前面。你一定讲:没有呢,我现在没有看到呢,不知道呢!我帮你找找看。因为你知道他很气他,所以你一定会说谎,全世界都这样。还有,如果说男人外面有包二奶,或是女人,他也一定要说谎;而女人外面或是有沾惹到一些是非、麻烦,她也一定不会说实话,你问跟没有问是一样的答案,你问她,你不可能得到答案,她一定会有理由!为什么?她不可能让你知道,她要保护自己;也许说我要为了我的尊严,说:这是我的自由啊!或是说她为了这个家庭,我不能让你知道这件事情啊,我也是好意,你知道这个事情,对你没有什么好处。所以,这个世间,聪明的人就不需要问,问跟没有问答案都是一样,因为他不可能让你知道真相,永远不可能!他有他的立场,永远。每一个人都想保护自己、保护自己的家庭,这是一定的道理。


    我们无量亿劫以来,就为了要这个自尊,为了这个面子,或者这个家庭;或者为了维护我们的权利,已经讲了很多的谎,而这个谎变成不一定,在你看他是说谎;可是在他的角度的标准:我没有说谎,我真的是在保护你啊,我不让你知道,不是表示我说谎,我是想保护你,不希望你去麻烦。他转一个念头,又好象是慈悲。所以,这个世间有灰色地带,各人的解读就变成诤论,只要不要诉诸武力、诉诸强硬的态度,彼此之间有灰色的地带,有时候变成一种美丽的画面,彼此之间都包容对方的私生活,彼此之间不要戳破,反而是一种美丽。但是,如果硬要说:你要说真,你要说实话,你要说实话!话讲回来,你又什么时候跟全世界的人说过实话?一五一十的表露无遗说实话?所以,聪明的人不会去问任何事情,他不让你知道,你问到死去活来也不会有答案,而且伤感情,这就是智慧。


    你说今天智慧有什么用?智慧太有用了,智慧的人转一圈,他可以活一辈子快乐啊!为什么叫转法·轮?法·轮可以压平你内心里面的不满啊!像我,看到那二个人窃窃私语,咬耳朵,我这个人一定不会过去,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在讲什么,因为我不想知道,我根本就不想知道,你也不要告诉我!为什么啊?我清净心啊,日子多好过,你们二人尽管交头接耳,耳朵咬烂了跟我没有关系,就算是讲我也无妨,没关系啊!生命是一种观念,智慧在一念之间,能够把无上的智慧运用在你的生命,这个就是佛法。


    [若离色空,动静、通塞、合离、生灭、越此诸相,终无所得。]如果离开眼、眼根所对的这个相,就是色和空;动和静就是耳根所对的;鼻子就是通跟塞;合、离就是身的触尘,就是眼根的色空、耳朵的动静、鼻子的通塞、身根的合离、意就是生灭,越此诸相,离开这种种的相,终无所得。[此中五尘,甜淡味尘,含在四尘之中。生灭即属法尘,此二字应连下解释,越字作离解。谓汝之法尘,全系五尘影子,有形方有影,]有形状才有影子。[若汝生灭法尘离却色空等前五尘,岂能别有自体耶?当如离形,其影终无所得。]应当知道,离开这个有形状的东西,它的影像是一定无所得的。


    经文,[生、则色空诸法等生,灭、则色空诸法等灭。所因既无,因生有识,作何形相?相状不有,界云何生?]如果是第六意识心因外面的法尘所生,那么,法尘若生的话,则必定与色空等诸法等生(就是等):同,同生,因为法尘是跟着外面——眼对色、耳对动静、鼻对通塞、舌、身触,意就是生灭,这些必定跟诸法是同生。法尘若灭,意思就是:外面所影现出来的色空等诸法就等同没有,等灭就是等同灭了。意思就是法尘生,就是色空等诸法生;法尘灭,就是外面影现出来的色空法等灭、不存在,灭就是形状、形灭了,影当然就灭了。所因既无,诸位注意听!连产生法尘的因都没有,因为灭了嘛,色空等诸法都灭了,那么,灭了就是所因既无,连产生法尘的因都没有,因为所产生的这些生灭都是空无自性、都不存在,灭了就等同灭,没有了,既无就是灭。因生有识,作何形相?那么,因为法尘而生的识心,作何形相?相状不有,界云何生?连相状都没有,那么,法尘都不存在。就是相状的法尘如果不存在,那么,法尘所生的这个识心怎么可能?因为法尘是由前五识落谢下来的影子,这个没有,你怎么可以说用这个法尘来立识心、识界呢?


    再解释一遍:第六意识的识心,因为外面法尘所生的,那么,法尘若生,则必定跟色空等诸法同生;灭,则跟色空等诸法同灭。诸位,连产生法尘的因都没有、不存在,那么,因法尘而生的识心作何形状?相状不有,界云何生?相状都没有,法尘所生的识心怎么立界呢?[等字作同字解。法尘生,则与色空五尘诸法同生,如形生影生;法尘灭,则与色空五尘诸法同灭,如形灭影灭,此破离外无体也。]离五尘外落谢的影子,那么,第六识心就没有自体性,就是完全要依靠五尘落下来的影子才有意识心,叫做破离外无体,离外尘(色空等五尘)就没有自体性。[所因之法尘,]如果所依靠的外面落下来的法尘,[既无自体,因他生有之意识,]因为法尘而生出的意识心,[又作何等形状相貌乎?既能生之法尘,相状不有,则意识之界,云何因法尘而生耶?是则以法尘为生识之界者,亦非也。此科无破根尘共生之文,以意根与法尘,皆无自相,意根乃七识,法尘为影事,况此文分破中,又极明根尘虚无,故无复共生之相可破。][三分文各破竟。]


    [午四 结妄归真][是故当知:意法为缘,生意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意与法,及意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]是故当知:意根与法尘互为因缘,或者是依缘,所生起的第六意识心,三处都无,都空无自性,则第七意识的意根,与前五识落下来的法尘,以及第六意识的识心,这个界限都不存在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[交光法师云:此科可为理事无碍法界之由致,]理就是无生,事就是千差万别。[虽不全具彼之诸门,][彼]就是华严宗所讲的。[但悟此,而自可达彼诸门之义,]只要悟此,就达到《华严》的十玄门了。[故曰由致。良以凡夫着于事相,]不晓得千差万别事相就是空。而全不见无生之理,[而全不见理,]无生就是毕竟无生。[权教隔乎事理,]对事跟理都不圆满,所以,权教菩萨是佛一时善巧方便所说。[而两不通融,]事不通融,理也不通融。[故皆不能入理事无碍法界。今经且将事相,]事相就是根、尘、识一十八界,全部说,[一一融归于理。]事相就是包括六根、六尘、六识一十八界,一一融归于理,理就是如来藏性。[即彼十门中,全事皆理门也。]在《华严经》有讲十门,在这里是全事皆理门,事就是生灭,全部的生灭当体即空,就是无生的理。[既达诸事即理,]了解生灭法,事相当体即空,就是无生的空理,无生之理。[则众妙之门,自可相次而洞开矣,]都可以依次第而洞开。[非彼由致而何哉!]如果没有悟到相妄性真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,种种的这个事,当体即空就是理,用这种功夫,由致,又怎么能够达到诸事即理,理事无碍法界?而何哉,怎么可能呢?非彼由致而何哉?如果不是悟到全事即理,诸事即理,相妄性真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,又怎么可以达到诸事即理,入于理事无碍法界呢?[合上三科,丑二 会通四科即性常住竟。]


[楞严经讲义第七卷终]


    休息十五分钟,等一下把这段贯串起来解释一遍。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子很辛苦?因为十八界本身很难,非常难!当然也不是说后面就很简单,这相当的难!所以,我们一直很辛苦的,要把它诠释得非常详细!为什么?一定要留给下一代的人一个研读《楞严经》的机会,我们才需要这么辛苦,因为我们有录音跟录影,就是为了下一代,为了那一些初学佛法的。我们在这里能度二百、三百人,做出来的 VCD、DVD,就可以度好几千万、几亿人。所以,也是诸位给我的因缘跟功德,我感恩诸位,没有能就没有所,没有所听的听众,就没有能演讲的师父,所以,你们的功德比我大,也是互相平等,我感谢你们!


    诸位,我们把它最后消文释义,贯串起来,免得听到前面一段忘记后面一段;听到了后面一段又忘记前面这一段,因为我做过学生,我知道,当时候听的时候很法喜,回去的时候讲给我听,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乱讲,跟师父讲的都不一样,然后认为自己是对,真的!所以,这个要贯串一遍,才知道它整体性是什么。因为分段落的话没办法一气呵成,那种不够味、不够劲,我们要有道味,是不是?味道要出来。所以,为什么说不厌其烦?就是要把那个味道贯串起来。


    意法识界:[阿难,又汝所明,意法为缘,生于意识。此识,为复因意所生,以意为界,因法所生,以法为界?]阿难!就你以前所明了的、佛所教过的,内在的意根、外面的法尘互为依缘,而生于意识之心,此识为复意根所生,以内在的意根为界?或者是因为外面落下来的影子——法尘所生,以法尘为界?[阿难,若因意生,于汝意中,必有所思,发明汝意;若无前法,意无所生。离缘无形,识将何用?]阿难!如果单由意根而生的意识心(第六意识心),在你的意根当中就一定有所思,发明你的心思,如果没有前五根落下来的法尘,那么,意无所生,意根也无所生,因为意根必须藉前面的五尘,离所缘的法尘,意根也没有形状,根、尘都不存在,识将何用?若是根尘双泯,识将何用?


    [又汝识心,与诸思量,兼了别性,为同为异?同意即意,云何所生?异意不同,应无所识。若无所识,云何意生?若有所识,云何识意?唯同与异,二性无成,界云何立?]又你的第六意识心,跟第七意识的恒审思量意识,同样都是有能了别的功能,为同为异?到底第六意识跟第七意识的了别性,是相同还是不同?如果是相同,第六意识心同于第七意识心的意根,那么,识心就是意根了,所以,这个就叫做意根了,不可以加一个多出来,说它是识心,因为它是由意根所生。云何所生?又怎么可以说:第六意识是第七意识所生的意识心呢?异意不同,如果异于意根而不同,那么,应当是无所识,无所识就是无知之尘。如果说是无知之尘,无所识,那么,这当然不是意根的同类,云何意生?怎么可以说:第六意识是由第七意识的意根所生?若有所识,云何识意?如果二者——第六、第七意识都有能了别的作用,那么,又如何来分辨,这个是第六意识的了别作用?这个是第七意识的了别作用?这二个了别作用为同为异?到底是同还是异?二性无成,第六意识的意识之心性,跟第七意识的意根的心性,二性无成,此意根之界,又怎么能够成立?是则以意根为生意识之界是:非也。不可能!


    [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,香法、味法、及与触法,相状分明,以对五根,非意所摄。]如果第六意识心,唯单从外面的法尘而生,而不必借重内在的意根,那么,世间种种法,一定不会离开色声香味触这五个实法,你观色法,以及声法、香法、味法、以及触法,相状悉皆分明;也就是外五尘是实法,很清楚的,能缘、所缘非常清楚。以对五根非意根所摄,对五根就是:色对眼根、声对耳根、香对鼻根、味对舌根、触对身根,以对五根,五尘一定对五根,非意所摄,均非意根所摄,就是意根所缘的是法尘,跟意根没有直接接触。[汝识决定,依于法生,汝今谛观,法法何状?]如果你识心决定依于法尘而生,你现在好好的观察一下,既有所生,就一定有所形状,那么,法尘中见到了所现出来的五尘,法尘的影像,到底相相何状?全无自体性。


    [若离色空,动静、通塞、合离、生灭、越此诸相,终无所得。]如果离开了色空、动静、通塞、合离、生灭;[越]就是离开,越此诸相,终无所得,如果这个意识心、第六意识心,离开了眼根所对的色空、耳根所对的动静、鼻根所对的通塞、身根所对的合离、意根所对的生灭,离开这些诸相,终无所得。


    [生、则色空诸法等生,灭、则色空诸法等灭。所因既无,因生有识,作何形相?相状不有,界云何生?]如果第六意识心,是因为外面法尘所生,那么,法尘生,则必定与色空等诸法同生;法尘灭,则一定跟色空等诸法同灭,连产生法尘的因都没有,那么,因为法尘而所生的这个识心,到底作什么形状?法尘都没有,如何能够产生识心呢?相状不有,法尘的相状都不存在,那么,界又怎么能够生出来?怎么可以因为法尘而立界呢?[是故当知:意法为缘,生意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意与法,及意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]是故当知:意根跟法尘为缘,所生起的第六意识心,三界都无,界都没有,三处都空无自性,则意根第七意识,与前五识落谢影子的法尘,及第六意识心,界三就是三界——根界、尘界、意识界,根、尘、识三界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
    好!把《义贯》请出来,我们困难的已经辛苦的讲过了,那么现在就是十八界本如来藏,妙真如性,把《义贯》浏览一遍,再给大家一次白话的注释跟解说,再给一次机会,因为熏习是非常重要的,一次又一次,佛法不怕多,佛法不怕烦,就怕什么?怕不开悟、怕不见性,见性,烦有什么关系?烦能见性,那这个可好了!我们现在听经闻法,培养福报、培养善根,最后那一刹那恍然大悟的时候,哇!哈哈大笑:原来我爸爸是男生;原来我妈妈是女生;原来冬天真的就是冬天;原来热天真的就是热天,恍然大悟!这个白话文《义贯》就简单了,我现在就是解套了,很轻松了,把它念一遍,制造成VCD、DVD出来,让将来没课本的人看字幕,这是很重要的,也给大家再一次的熏习,佛法不怕烦,怕不能见性。


    第四节 十八界本如来藏性。经文:[复次,阿难,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?]注释:[十八界]:六根、六尘、六识合称十八界:十八界亦可用来代表一切世间法。又,界者,范围、类别也。以佛眼观之,一切世间法大略可分为这十八个范畴,故称十八界。1.眼色识界本如来藏性。经文:[阿难,如汝所明,眼色为缘,生于眼识。此识为复因眼所生,以眼为界?因色所生,以色为界?阿难,若因眼生,既无色空,无可分别;纵有汝识,欲将何用?汝见又非青、黄、赤、白,无所表示,从何立界?]


    注释:[眼色为缘,生于眼识]:以眼根及色尘为缘;[缘],在此指[增上缘]及[所缘缘]二种缘:眼根为增上缘,色尘为所缘缘,此二缘和合,识生其中;这是小乘教及大乘权教的教法,是为如来之[化城]之教,——[化城]就是暂时善巧方便教化,化城叫做不究竟城。[化城]之教,非摄大根之究竟实法。如来在此为示导一乘无上之旨,故开示最究竟实法,因而慈悲破除权法之执,普令闻者舍筏登岸;以如来说法如筏喻故也。[若因眼生,既无色空,无可分别]:[空],空间,即距离,此为眼识生起的四缘之一;四缘为眼根、色(外面的色法)、空(就是距离)、明(就是光线)。这个[空]不是指虚空,唯识也是这样讲的。此言,如果眼识是从眼根生的话,如是则单依眼根便能令识生起,才叫作眼能生识;既然单依[眼根]即能生识,就不需要[色尘]与[空]这二种缘了。然而如果没有[色尘]与[空]二缘,便没有可以被了别的东西了。[汝见又非青、黄、赤、白,无所表示,从何立界?]:[青黄赤白]代表色尘。承上,既无色尘,则你所见的便没有青黄赤白等色,因此就无从表示你所见、所识别的范畴,如此则怎能建立[眼色识界]呢?


    义贯,佛言:[阿难,如汝所明]了的权教教理:以[眼]根及[色]尘[为缘],则得[生于眼识。此]眼[识为复因眼]根[所生,以眼]根[为界]?或是[因色]尘[所生,以色] 尘[为界]呢?[阿难,若]言眼识为[因眼]根而[生],则不需色、空二缘便能生,才能这么说。然[既无色]尘与[空]间,便[无可]被[分别]者,如是则[纵有汝]能了别之[识,欲将何用]?(眼识即成无用,因为既无[所分别]之色,[能分别]者便成无用。然而事实不然,识还是有用于分别,是故并非无[色、空]二缘参与其中;结论:因此可知[眼识非只依眼根就能生]。)退而言之,若无色、空,则[汝]所[见]者[又非]属[青、黄、赤、白]等色,便[无所](无从)[表示]你所见的范畴,如是则[从何]而建[立]眼色识[界]呢?(然而,眼色识界事实上是有被建立的,因此并非无[色、空]参与其中;结论:是故知言眼识为单独依眼而生,不能成立。)


    经文:[若因色生,空无色时,汝识应灭,云何识知是虚空性?若色变时,汝亦识其色相迁变,汝识不迁,界从何立?从变则变,界相自无;不变则恒;既从色生,应不识知虚空所在。]注释:[若色变时,汝亦识其色相迁变,汝识不迁,界从何立]:如果眼识是从色尘生的话,则当色尘变异的时候,你一定也能识别它在变迁,此时,你的眼识如果不也跟着色尘一起变,则一变一不变,两者不一致,这个界就无法建立了。[从变则变,界相自无]:[变],有变异与变灭之义,因色法生、住、异、灭,既开始变异,接着便是走向灭的路;是故一起[变异],即将[变灭]。故此言,若识随从色尘变异,则两者皆势将变灭;色与识既变灭,则界相自然就没有了,没有色、没有识。因此,识从色变也是行不通的。[不变则恒]:但若说识并不随着色尘变灭,那么此识便是恒常不灭的了?而且是固定不动的了?然而事实不然。[既从色生,应不识知虚空所在]:又,此眼识既然说是从色尘而生的,而色尘是无情物,没有认知性,故此识也应如色尘一样是没有认知的无情性,故应无法识知虚空之所在了。


    义贯,再者,[若]说眼界是[因色]尘而[生],如是则眼见虚[空无色时](见空不见色时),[汝]之[识]体[应]由于无生识之色而[灭];因为本来是能生,现在灭掉了,看到虚空。若如是者,[云何]见空之时仍能[识知是虚空性]?(可见,见空之时,虽无生识之色,然而眼识犹得生起而识知此空;结论:故知眼识并非从色尘而生。)又,若眼识为从色尘而生,则[若色]尘[变]异之[时,汝亦识]知[其色相]之[迁变],如果此时[汝]之眼[识不]随着色尘而变[迁],则色与识一变一不变,两者即不一致,如是则此眼色识[界从何]而得成[立]?(亦即,此界便不得成;然而确是有眼色识界;结论:故知眼识从色尘生,不得成立。)若眼识真的随[从]色尘而[变]异,[则]二者势将[变]灭,色与识若皆变灭,则此眼色识[界]之[相自]然[无]存。若你转计说色尘虽变,而识并[不]随着色而[变]若识能不变,不变者[则]应是[恒]常。(然而事实不然,诸识无常,没有任何识是恒常不变的;结论:故言色变而识不变,不能成立。)又,[既]然此眼识是[从色]尘中[生],便是物性,既是物性便无知觉之性,如是眼识[应不]能[识知虚空]之[所在]才对。(然而事实不然,眼识确能识知虚空所在,故此眼识非无觉知性,故此识并非物性;结论:因此知此识非从色尘中生。)


    经文:[若兼二种,眼、色共生,合则中离,离则两合,体性杂乱,云何成界?]注释:[若兼二种]:[二种],指二种生因。此谓,若眼识并非只有一个生因,而是兼有二种生因。[眼、色共生]:由眼根与色尘二因合起来共同生眼识。[合则中离]:[离],即缝隙。如果是两种东西合在一起的,其间不论再怎么紧密,都一定有个缝隙在。[离则两合]:若有缝隙则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的结果。[体性杂乱]:因为眼根是有情物,而色尘则是无情物;若勉强将有情与无情两者凑合在一起,则有情体与无情体之性便会相杂相乱了。[云何成界]:体性一杂乱,便不再是一个和合体,如何而得成为一个界呢?


    义贯:[若]言眼识之生因非只一个,而是[兼]有[二种]生因,亦即为由[眼]根与[色]尘二者[共]同和合而[生];若是二法如此[合]在一起,[则]其[中]定有[离]隙;若有[离]隙[则]是[两]种不同性质之物杂[合]在一起,如是即眼根之有情体与色尘之无情体性,两种[体性]即成互相[杂乱];体性若杂乱则如何成为一和合体?若非一和合体,[云何]能[成]为一整体的[界]?(然而眼色识界实为一界,而非杂乱体;结论:故知眼识界并非从眼根与色尘二者共同和合而生。)


    经文:[是故当知:眼色为缘,生眼识界,三处都无。则眼与色及色界三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]注释:[三处都无]:[三处],指眼根、色尘、及眼色共同和合处。[都无],都无能生界者。此言,于此三处推求都无能生界者。[及色界三]:省略了眼与识二字,具言应为眼色识界。


    义贯:[是故当知]:权教中所说的为[眼]根与[色]尘[为缘],而[生眼识界];然现以究竟实理言之,则于眼根、色尘及眼色共同和合[三处]推求之,实[都无]能生眼识之因可得。如是[则]知[眼]根[与色]尘[及]眼[色]识[界三,本非]权教所说之[因缘]所生,亦[非]外道所计无因生之[自然性](——非有因生,非无因生,本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,循业幻现,相妄性真。)


    诠论:在这一节里,如来之意,即是要破十八界世间假相,以此假相一破,众生对此假相即不迷惑、执着;若不迷执世间假相,即得入第一义谛实相。而如来如何破除此等假相呢?其方法即剖析十八界悉皆[无生]——没有能生之因:即非单独一法能生,亦非二法共同和合能生。譬如以眼色识界为例,探求此界为单从眼根生,还是单独从色尘生,或是眼色二法和合共同而生,然而于此三处探求,能生之因悉不可得;然除此三处之外,更无别的处所是能生的了,因此得知眼色识界毕竟无生;毕竟无生则毕竟无灭;若如是了知毕竟不生不灭,即能契入空如来藏之无上智。所以,佛陀看到这个世间,是常、是永恒的、是净土的,它就是净土,不能离开此处去寻求净土的;但是,因为这里是众生共业所感的世间,所以,只有佛能够享受他的净土,其他人没有办法,所以是境界的问题、是智慧的问题,同样生存在娑婆世界,而释迦牟尼佛他看来就是净土,因为他证得永恒了。底下,毕竟不生不灭,而无生无灭就不是生灭、就不是苦的世间了。如是,其他三科:五阴、十二处、及七大(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根、识)亦皆如是,毕竟不生不灭,本如来藏妙真如性,随缘幻现,相妄性真。(未完)







(文章转自  正见录  2019-09-10)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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