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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律:犯四重罪,以护念正法之心忆念三宝、清净忏悔、发菩提心,佛说是人不为破戒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-03-24 22:45 点击 946 次





《事钞》云 :“《涅槃》云:‘犯四重者,生报即受。’”


    先看第一段,“示罪报”,举出重罪之果报。道宣律祖在《行事钞》引用南本的《涅槃经·一切大众所问品第十七》的说法,如果“犯四重”罪,破杀盗淫妄四重罪,“生报即受”。所谓“生报”就是来生的果报,绝对要受来生的果报。这个叫“生报即受”。


    再看第二段,“明犯心”,就是说犯罪了之后,心态不同,那个结果也不会一样。通过事后的忏悔,可以把未来堕入三恶道的重罪灭除掉。


    第一个,“约护法说破为不破”,“护法”就是说怀着护法的心,即使偶然犯了重罪,但是能够以护法的心来忏悔,“说破为不破”,通过忏悔是可以弥补的。


    “说破为不破”有几种条件:


    第一个,“若披法服,犹未舍远。”


    这是佛陀为我们印证,“若披法服,犹未舍远。”一个出家比丘或比丘尼,假设破了戒,但是“犹未舍远”,他仍然不想离开三宝。比丘破了戒本来应该要强迫还俗的,但是他内心有极大的惭愧忏悔心,不想舍戒,不想还俗。“披法服”,仍然披着袈裟,不忍舍去。“未舍远”,因为内心不想弃舍三宝,不想弃舍出家法,心中还有三宝的存在;在家居士也是一样,破了戒,但是心中对三宝还是很有信心,忆念着三宝。


    第二个,“常怀惭愧,恐怖自责,其心改悔。”常常怀着惭愧心,依着惭愧、自责的心。“恐怖自责”,恐怖什么呢?恐怖心是害怕因果的心,修忏悔的时候要相信因果。拜忏的时候,如果心态是“师父叫我拜,我不得不拜,不然对师父不好交代”,拜忏将不会得力的。


    因为如果没有去思维因果的道理,将生不起惭愧、恐怖之心。就像上述附表所说十恶业的果报,如果多去体会体会这个道理,就会感到害怕。因此恐怖自责。


    然后“其心改悔”,就是说要修忏悔法门,不管是律上所说,制教的忏悔法门,还是经论里面所说,化教的忏悔法门,都配合着修。


    所谓“改悔”,不仅要将过去所造的罪业,彻底地忏悔清净,同时也发愿“从现在开始,再也不造作同样的罪业”,忏和悔都要具足。忏悔一个月、两个月,一年、两年,甚至一生,罪障终究会渐消的,这是第二点。


    第三点,“生护法心”,乃至能够生起护持佛法的心,这是一种菩提心。第三点跟下面第四点,都是属于菩提心所收摄,为什么发菩提心可以帮助忏悔呢?首先,佛陀说:“发菩提心破诸魔障”,因为发菩提心以后,更能跟三宝感应,从而得到三宝更大的加持,因为三宝的体即是菩提心。所以我们拜八十八佛时,会念:“我今发心,不为自求人天福报,声闻、缘觉,乃至权乘诸位菩萨……”,我们在拜八十八佛之前,会发菩提心。当菩提心发起时,心就会像大海、像虚空一样的广大,这个时候就能够跟遍法界三宝相应,而得到广大的加持力。


    另外,发菩提心可以帮助破除我执。《六祖坛经》说:“有我罪即生”,我们众生的罪都来自于“我”——我执;相反的,发菩提心时,心中只有众生的离苦得乐,没有我个人的快乐、我个人的财色名食睡的快乐,或者我个人用功的快乐,没有那么狭隘的心态。今天在佛前用功拜佛,都是为了众生的离苦得乐而修行。这样的菩提心跟我执是相违背的。把对自我的贪爱,转成对众生无穷的慈悲,这个时候可以破除我执。因为一切的罪业都来自我执,我们执著有“我”的存在,要让“我”快乐,所以我们会去做杀盗淫妄的事情。而发菩提心降伏我执之后,罪业的根本——我执,就动摇,由此所生的罪业也就动摇了。这就是为什么发菩提心可以帮助我们忏悔业障。


    所以第三个生护法心,生起护持佛法的心。就是说发心:我今天忏悔清净,也是为了护持佛法,希望以后能够以清净之身心,来护持佛法。


    第四点,“建立正法,为人分别。”我们心中先建立正法,然后更进一步的,将心中的正法,为别人分别演说,这两个是与菩提心相应的。


    以上四种心态:一、忆念三宝,对三宝不舍;二、如法忏悔;三、四发菩提心,能如此而行,佛陀说:“我说是人不为破戒。”所谓“不为破戒”就是说,原本虽已破戒,但是通过忆念三宝、发菩提心、忏悔业障之后,他的戒体能够恢复清净的。





(文章转发于 选自良因法师导读《南山律在家备览导读·忏悔篇》 甲三、功过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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