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间之义,概要言之,迁流虚伪,不常不实。而凡夫处此不常不实之世间,有种种妄惑业染苦报等无量迷着之相状,是为世间相。
第一章 六趣
今明六趣,当以三事:一因,二缘,三果。妄惑为因,作业为缘,受报为果。由根尘识等、境受想等之妄惑,起身口意善恶等之作业,获苦乐依正现后等受报。六趣因果,大要可知。
第一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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妄惑为因
凡夫一切心境,无非由妄惑而起,所以妄惑为因也。妄为虚妄,惑为迷惑。由心虚妄,对境迷惑,则能颠倒事理,是为妄惑。因谓原因,此之妄惑,乃为六趣作业受报之根原也。凡根尘识等,境受想等,无非凡夫虚妄迷惑心之所成就。六趣妄惑,大要可知。
六根
凡夫只认现境,不了自心。依于六根,接于六尘,而生六识。所谓六根者,先言根义,次言其六。所言根者,能生之义。以能对境生识,故谓之根。言六根者:
一、眼 能见色者是。以能对色而生眼识,故谓眼根。
二、耳 能闻声者是。以能对声而生耳识,故谓耳根。
三、鼻 能嗅香者是。以能对香而生鼻识,故谓鼻根。
四、舌 能尝味者是。以能对味而生舌识,故谓舌根。
五、身 能感触者是。以能对触而生身识,故谓身根。
六、意 能知法者是。以能对法而生意识,故谓意根。
此之六根,尚有其他六受、六入、六处等名义。
六尘
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:谓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是为六尘。尘即染污之义,以能染污情识之故。
一、色 谓眼所见者,如明暗质碍等。以能染污眼根,故谓色尘。
二、声 谓耳所闻者,如动静美恶等。以能染污耳根,故谓声尘。
三、香 谓鼻所嗅者,如通塞香臭等。以能染污鼻根,故谓香尘。
四、味 谓舌所尝者,如咸淡甘辛等。以能染污舌根,故谓味尘。
五、触 谓身所感者,如离合冷暖等。以能染污身根,故谓触尘。
六、法 谓意所知者,如生灭善恶等。以能染污意根,故谓法尘。
此之六尘,尚有其他六欲、六入、六处、六境、六贼等名义。
六识
依于六根,接于六尘,所生之识有六,谓之六识。识者了别之义,以能了别诸尘之故。六识者:
一、眼识 即见色之(见)是。
二、耳识 即闻声之(闻)是。
三、鼻识 即嗅香之(嗅)是。
四、舌识 即尝味之(尝)是。
五、身识 即感触之(感)是。
六、意识 即知法之(知)是。
此之六识,即见、闻、嗅、尝、感、知之义,又有六情之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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