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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律:若深入诸法相,行空三昧,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8-11-01 06:15 点击 648 次




    问曰:“若舍恶行善,是为持戒,云何言罪、不罪不可得?”


    答曰:“非谓邪见麤心言不可得也。若深入诸法相,行空三昧,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复次,众生不可得故,杀罪亦不可得。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以有杀罪故则有戒;若无杀罪则亦无戒。”


    ——《大智度论卷十四·释初品中尸罗波罗蜜之余》


    “问曰:若舍恶行善,是为持戒,云何言罪、不罪不可得?”


    如果说要“舍恶”,不做杀盗淫妄的事情;“行善”,修持种种的善法,这样才算是持戒,且佛陀说持戒是善法,那么为什么又说罪与不罪不可得呢?


    佛陀说造恶业会结罪业,持戒之后,身心清净,可以达到不罪,但为什么又说罪与不罪的真实性不可得呢?


    “非谓邪见麤心言不可得也。若深入诸法相,行空三昧,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”


    先破斥世间人的断灭见。世间人内心粗重,看到经典里讲“不可得”,就把它当作是什么都没有,这是错误的。佛法里常常讲空、无,但若将这个“空、无”,和“没有”划等号,是绝对的错误。它不是邪见麤心的人所认为的那种什么都没有的“无”,而是要深入诸法的法相,行空三昧,这时以般若的甚深智慧眼来观察,了知罪不可得。


    这要怎么理解呢?从因成假的角度来说,例如:某甲杀了一只鸡,就缘起法来说,这是一个罪业,他会因此堕入三恶道,这个因果是真实不虚的;但是就诸法的自性来看,一切法都是不可得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所谓杀鸡这个罪业,是由某甲的手、刀,还有鸡,以及杀心、杀害的动作,这些法和合在一起才能构成。


    那手有没有罪?当然没有。手怎么会有罪呢?刀有没有罪?刀子若不杀鸡,可以拿来切菜,所以刀子也不会有罪。鸡,当然更没罪。这些法中都没有“罪”的存在,可见,所谓的罪,只是众法和合,假名为罪,实际上罪不可得,这是从因成假的角度来观察。


    再从相续假的角度来观察,造罪是由这念心,因为起了贪染心,想要吃鸡肉,所以就杀鸡。那我们观察,能够起贪染心的这个第六意识,从相续假的角度来看,它念念迁流,念念生灭,在这样的无常生灭当中,并没有一个真实的“我”存在。


    所以经典上说:“无有做者,无有受者。”能杀鸡的这个“做者”,没有真实性可得。虽然有个因缘假合的五蕴个体存在,但其中这个“我”的真实性不可得。“无有受者”,是指因为杀鸡,未来要受三恶道果报的那个五蕴身心,也是一个假合体。只是因为过去业力的牵引,所以它显现三恶道的五蕴,受三恶道的痛苦;但这个五蕴身心当中,并没有一个真实的“我”可得。所以从相续假的观点来看,能够造罪的这念心,事实上也是念念生灭无常变化,所以没有真实性可得。


    既然能够造罪的这念心都不可得了,那由心所创造出来的罪业,当然也不可得。因为罪业是由这念心所创造出来的,心就本质来说不可得,当然罪也是一样,就本质来说也是不可得的。


    但我们反复强调,所谓不可得不是没有。不是说杀鸡就没有罪,而是说这个罪,没有其真实的自性可得。知道罪性不可得,忏悔时才会有更大的力量。因为若认为罪有真实性,那么要破除这个罪,必须硬碰硬,就比较困难了。所以在忏悔时,要以般若智慧观察罪没有真实性,这样,在忏悔罪业的时候就相对容易了。


    所以“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”这是就相待假来看,因为有“罪”,才有“不罪”,有善才有恶,有黑暗才有光明,如果没有黑暗,怎么会有光明呢?所以同样的,用慧眼观察罪不可得,那相对的,不罪也就不可得。既然罪不可得,所以“不罪”,也就是因为持戒,所生的种种功德,也就不可得。明白了这个道理,我们再来持戒、修种种善法时,观察三轮体空,与自性相应时,就会产生很大的功德。


   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例子去观察,以布施为例:观察能布施的我、所布施的对象、以及布施的物品,都是没有真实性的,那么这三个法和合在一起,构成所谓布施的功德,当然也就没有真实性,也是不可得的。所以一方面,观察罪不可得,可以帮助我们修忏;另一方面,观察不罪不可得,可以帮助我们在修功德的时候,生起三轮体空的智慧。这都是透过“三假”的分析而来的。当然,相空观、唯识观,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观察。这是第一种观察的角度。


    “复次,众生不可得故,杀罪亦不可得。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以有杀罪故则有戒;若无杀罪则亦无戒。”


    因为众生是由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所构成的,其真实性不可得。而杀罪是由众生所造,众生本身都没有真实性,所以由众生所造的杀罪,也就没有真实性,是不可得的。既然罪不可得,那么戒也不可得。为什么呢?因为有罪,才有戒法。正因为众生会犯杀罪,所以佛陀才慈悲制定不杀生戒,如果罪本身没有真实性,那么为了防止犯罪而制定的戒法,自然也就没有真实性了,这是以相待假观察罪、戒皆不可得之理。


    上述以“三假”来说明,不管行善也好,造恶业也好,能造作的众生不可得,所造的善、恶业,真实性也不可得。


    所以,当妄念生起,想造罪的时候,就要以“三假”的智慧,观察这念妄心是不真实的。既然是不真实的法,那为什么还要攀缘它、执着它呢?


    例如:我们若因贪婪心想造罪,就观察这念贪婪心,只是由根、尘、识和合所形成的一个假法,它既然是不真实的,那我们执着这念贪心,又有什么意义呢?就像一个人梦里赚了一百万,醒来之后绝不会因此而兴高采烈;同样的道理,现实世界是虚妄不实的,我们心识的流动也是虚妄不实的,何必去执着它呢?


    修善法时也观察“三假”。观能够造作的我、所造作的善法,都是不可得的。所以我们虽然努力地修善法,但是不要执着功德相,不要认为我有功德。否则,所造就只是一些人天有漏的业,若因此产生憍慢心,那就更不好了!


    这一部分是透过问答来告诉我们,怎样将“三假”的观法,运用到实际的修行中去。后面的相空观、唯识观也可以参照这样的方式去运作。




(文章转自南山律在家备览  禅林网  2018-12-05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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