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因果缘起之相
一切万法都是缘起的生生灭灭,不同的条件就组合不同的因缘,所以它没有实在性。因缘条件变了,事物就都在变。比如说今天来了这么多人,少一个人这个因缘也就变了,气氛就不同了;人多点,气氛就不同。但是这里并没有个实在性,因缘条件在变,所以现象也在变。没有固定性,没有主宰性,没有不变性:事实就是这样。而我们非要固定一个什么东西来自己套住自己,要追求一个永恒不变的、可以主宰的或是独立存在的这么样一个东西,那我们就会有很多的错误,会有很多的挂碍。
我们从无常的角度透视万法生生灭灭的一个真相、灭灭生生的这样一个迁流变化的状态。
虽然一切法不可得,而因果的幻象是“存在”的。为什么说一切法都在变,但因果的幻象却是丝毫不爽?这就是“缘起性空”告诉我们的道理。不同的因缘就会现起不同的现象,在这个因缘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业。
“业”,关系到我们有情众生感受最深的、要解决的苦乐问题。我们苦乐的问题,就是正报、依报的问题。主要的因缘是什么?是我们的业的问题。不同的业就感得不同的果报。好的因缘、好的业就会感得好的果报。不好的因缘、不好的业,恶业就会招感不好的结果。这是绝对的。
为什么会有因果存在?因为一切法没有自性,一切法靠缘起条件组合。所以不同的条件,就有不同的事物,(缘起条件)组合不同的法出现。就说我们喝茶的杯子,做高点,这个杯子装的水就多点;做矮点、小点,组合这个杯子的因缘(不同了),就会有不同的作用。所以不同的因缘、不同的条件就产生不同的法,也就产生不同的作用。
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一切法没有自性。一切法的成就不是它自己说了算,它不能自己生自己,它不能自己主宰,它不能自己独存。所以《中论》里讲:“非自生,非它生,非共生,非无因生”。没有自性的生,都是因缘条件不同的组合而已。所以,不同的业也就是不同的条件(所产生)。条件不同就造成不同的果报,这是很正常的。这是从缘起条件来说。
我们从现象观察也是这样的:一切万事万法都是会变的。如果一切万法不变,就没有因果了。茶花树就不能发芽、不能长成树,因为它不变嘛!正是会变,所以茶花的种子碰到阳光、水、土,它就可以发芽、长成树。正是“变”,才能成立因果。其次,“变”,它不是断灭。“变”,它们相互之间还有相续的关系。从我们的心灵来说,后一念不是前一念,已变;后一念跟前一念是绝对有关系的。所以“非常、非断”。相续迁流变化,是我们一切万法的真实相。光讲变,不讲相续,必然落入断灭;光讲相续,不讲变,就会落入常见。常见、断见,都会破坏我们所观察到的世间的因果。
世间因果缘起之相,是大家都可以观察得到的缘生之法。如果破坏这个因果,破坏这个缘起之法、这种和合而生的理论,都是错误的。如果我们的思想有常见、断见,绝对不是反映事实真相的正确观念,绝对是错误的。“非常、非断”才能成立世间的因果。
世间的因果是我们大家都能观察得到的,谁都不能够否定的。我们刚才讲了,工艺不同,做出来的杯子就不同。条件变了,结果就变了。不同的因就会有不同的果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?因为它会变,它没有自性,所以会变。因为缘起肯定没有自性。正是没有自性,一切万法的生、一切万法的灭,必然是缘起。缘生缘灭而已。我们一定要明白这个真相。如果我们执着的话,就跟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真相相违背了。
如果我们执着实有的:喜欢的,就让我们生起可贪之心;不高兴的,就生起排斥的心,一定会引发我们的嗔恨。贪、嗔就断不了。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?因为我们不能透视万法的真相。万法不是实在的,它是生生灭灭、灭灭生生、即生即灭的一个幻相。就是《金刚经》里讲的“凡所有相皆是虚妄”。如果我们不认清楚“凡所有相皆是虚妄”,就会落入执着。落入执着就会分出两种情况:一个是喜欢的,一个是不喜欢的。就会产生贪、产生嗔。有贪、有嗔,就一定会推动我们去造业。造了业,就有业的系缚,就会有生死的果报。如果不认识清楚万法真相,我们就一定会有挂碍。有了挂碍,就肯定会有恐惧。所以,根源的问题还是要透视万法的真实相。
(文章转自云门祖庭 2020-01-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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